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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项目申报

(一)选题要求

根据《2026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1.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一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要求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难度能广泛推广应用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申报一般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二部分“一般项目”中的要求确定具体研究内容,立足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突出研究的针对性与实践指导价值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向推荐单位报送。

2.各推荐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拟推荐的任务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申报单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同步完成线上填报。待审核通过后,将任务书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平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科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研究经历或2年以上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最多同时承担2个档案科技项目(含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

3.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4.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经费保障

省档案局给予每个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项目经费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二、科技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按期完成的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并且已完成项目任务书要求的目标任务。

(二)验收方式

科技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结题2种,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1.会议验收。会议验收由省档案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现场听取项目研究情况、观看演示、查阅资料,经质询、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

2.结题。结题需按照《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或研究论文及其他预期成果相关材料,由省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审核确认后,出具结题证明。

(三)验收流程

1.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验收申请函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向推荐单位报送。

2.验收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结题/会议验收+项目编号”命名。

3.经推荐单位审核后,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提交线上验收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科技项目立项验收的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请于5月12前报送至学校档案馆,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2

申报联系电话:68229853

地点:英才校区明德楼B307

附件:

1.立项选题指南

2.相关材料模板


科研处、档案馆

2026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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