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由于内设机构调整,人员变动较大,为做好我校档案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请各单位设立一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将兼职档案员登记表(见附件)于2020年6月26日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档案馆(明德楼B307)。
联系人:徐芳68229853。
2020年6月22日